受理条件 | 1.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3.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
松北区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品种主要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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