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哈尔滨新区权限内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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