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现对已完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清理流域河道及两侧普遍存在垃圾堆存;建立健全沿河村屯生活垃圾收储转运体系。
二、整改目标
清理流域河道及两侧堆存垃圾,加强沿河村屯生活垃圾收储转运体系运行管理,保证沿河村屯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收集清运。
三、整改措施
完成流域河道及两侧垃圾堆存排查及清运工作;进一步完善运行“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哈尔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问题和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平房区迅速落实,完成了排查和清理流域河道两侧堆存垃圾工作。并按照属地化原则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通过不断完善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包括流域河道村屯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行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转运至双城格瑞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流域河道岸线环境卫生实现干净整洁。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七、联系电话:82305110
八、联系地址:征仪南路33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经开区关于完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