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保障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21〕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定增收,我县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放村级公益岗位补助。
九个乡镇申请2023年符合补助要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共1613人,所需资金共296.92385万元。
经过村、乡镇、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现就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9月28日–10月7日,如有疑问可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电话:0451-57116113,监督电话:12317,县乡村振兴局地址:方正县方正镇世纪大道17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