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依申请受理 ,应符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
办理材料目录
1(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2(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需提交)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需提交)注销证明、设立证明、变更证明
5(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需提交)合并协议复印件或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6(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需提交)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7(公司变更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