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查–领取营业执照。 2.网上办理:通过登录http://www.zwfw.hlj.gov.cn//进行网上申请–内网审查–外网反馈–现场比对决定–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材料目录
1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3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