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创业服务网 相关流程 香坊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香坊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实施编码 11230106MB17627369400012302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香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座机0451-51033010 0451-51033010 监督投诉 座机0451-518956670451-5189530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面向自然人 行业类别:医疗卫生 人生事件: 无
特定对象:无
面向法人 行业分类:医疗卫生 经营事件: 无
特定对象:无
行使内容 该审批的行使的法律条款 是否集中办理
监督处室 办公室
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委托情况
受理条件 一、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员: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三、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医疗机构应当对下列设备和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一)、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四)、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办理流程 1、企业向香坊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原因;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即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香坊区卫生健康局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3、2名监督员现场踏查提出卫生监督指导意见。现场合格、材料齐全,监督员、领导审批,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办理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类型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依据
1 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纸质和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非必要 《放射诊疗建设项…
2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说明 纸质和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非必要 《黑龙江省卫生厅…
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纸质和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非必要 《黑龙江省卫生厅…
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纸质和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放射诊疗建设项…
5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纸质和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空白范本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放射诊疗建设项…
办理信息

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说明
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承诺期间是指在申报材料齐全及现场勘查合格情况下,累计的办理时间。
是否联合审批 压缩比例 95%
结果名称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结果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项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点击收起]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联草街9号行政服务大厅五楼卫生健康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邮寄地址 香坊区联草街9号民生大厦5楼卫生健康局窗口 邮政编码 150036
承办处室 香坊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科 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序号 问题 解答
暂无

香坊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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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香坊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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