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办证主体必须是在本区内取得工商登记从事生鲜乳生产、收购、加工的养殖场奶类专业合作社和乳品生产企业 2.奶罐隔热、保温,内壁由防腐蚀材料制造,对生鲜乳质量安全没有影响; 3.奶罐外壁用坚硬光滑、防腐、可冲洗的防水材料制造; 4.奶罐设有奶样存放舱和装备隔离箱,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尘土污染; 5.奶罐密封材料耐脂肪、无毒,在温度正常的情况下具有耐清洗剂的能力; 6.奶车顶盖装置、通气和防尘罩设计合理,防止奶罐和生鲜乳受到污染; 7.司机押运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具有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基本知识。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窗口核发
办理材料目录
1.运奶车辆(带奶罐)正面、后面、侧面四寸彩色照片各一张
2.司机押运员健康证明
3.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复印件
4.生鲜乳准运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