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创业服务网 双城区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1号)要求,应统一使用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进行社会组织业务审批。 两种网上申报方式: 第一种:登陆黑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wfw.hlj.gov.cn/),点击“法人注册”(企业类型选择社团法人),注册成功后,选择哈尔滨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查看办事指南,点击在线办理,跳转至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https://zwfw.mca.gov.cn):1、注册过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账号的,需重新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2、未注册过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账号的,需先进行账号激活,设置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选择变更住所-新增-进入后按显示模块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此时社会组织网上申报完成。 第二种:登陆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https://zwfw.mca.gov.cn),点击“法人注册”(法人类型选择社会组织法人),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选择变更住所-新增-进入后按显示模块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此时社会组织网上申报完成。 网上申报-网上预审(服务告知)-原件复核(自愿邮寄送达)-内网审批-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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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双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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