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创业服务网 双城区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专项排版、制版、装订)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专项排版、制版、装订)

受理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哈尔滨创业服务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451zhuce.cn/2022/12/06/4526.html

作者: 双城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451-81350001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dai@lr5.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添加企业微信:在线客服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
首页
联系我们
我要注册
在线咨询
优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