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创业服务网 哈尔滨新区 港口(旅客)经营许可

港口(旅客)经营许可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1)码头、客运站、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并按相关规定配备无障碍设施 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通过;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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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松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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