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 1.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安全预评价单位具有烟花爆竹安全评价甲级资质; 3.设计单位具有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且具有民爆器材、火炸药、弹箭工程、有机化工、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经验的单位承担; 4.原址用地能满足改、扩建要求,不增加新建设用地。 |
松北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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