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创业服务网 政策扶持 木兰县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木兰县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一、职责调整

将原县经济委员会、县中小企业局和县科学技术信息产业局(县地震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二、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承担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县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对口部门负责安排的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非国有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管理信用服务业机构;推进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以及信用资源的共享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推广利用。

(十)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产品销售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

(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

(十二)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确定科技优先发展目标;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十三)参与制定科技投资政策,确定科技经费投资方向、投资比例和投资地点,合理配置科技经费。

(十四)组织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工农业发展、社会发展以及科技攻关等科技计划,制定星火、火炬开发计划,并指导计划的实施。

(十五)归口管理、指导全县的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加强农村经济人队伍建设。

(十六)完善科技信息产业和技术市场管理体系,拓宽科技报务领域。

(十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人员的政策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和知识分子政策。

(十八)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负责全县的科技考察、科技展览、科技合作等项工作。

(十九)指导、协调全县的科技管理工作,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推动全县科技进步。

(二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件收发、秘书事务、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机要通讯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

(二)企业发展指导股

负责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

参与编制县域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抓好县域工业的科技进步、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产业规划、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助抓好电力管理、交通运输等项工作;牵头负责涉企治乱减负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改制企业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三)人事劳资股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员培训、劳动工资、履行考核、政绩考核、履行任免程序和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行业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

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协调全县有关经济政策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的研究,组织编制工业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综合调查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抓好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动态的监测、预测、预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编制月度经济综合指标报表,帮助企业扭亏增盈,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起草工业和民营简报及工业会议材料。

联系、指导全县个体私营和非国有企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调查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情况,提出促进发展的措施和建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汇总全县民营经济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写出半年或年末总结报告,按要求填写各种报表,重点完成规模以下企业协调发展工作。

(五)信息化股

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承担局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

(六)科技股

负责全县工业科技发展的研究;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工业信息搜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兴县的考评工作;组织实施“星火”、“火炬”计划、星火人才培训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的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和经济人队伍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和专利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科技发展的调查研究;负责农业方面的科技攻关和农业高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培训、农业信息的搜集工作;负责全县的科普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普及教育;负责全县的无线电管理;负责全县的信息化网络建设和信息市场建设。

(七)综合股

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目标的制定;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目标责任制实施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重点工作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上报工作;抓好行政执法等项工作;负责综合全县科技兴县工作;负责调研、重要文件起草和材料综合工作。

(八)党委办

负责党委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报送、归档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党委系统来文办结、文档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党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材料准备、起草有关会议决议和纪要。检查有关部门对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负责人:张超

办公电话:0451-57087299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地址:木兰县奋斗路21号县政府综合办公楼226室

(来源: 木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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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尔滨创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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