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创业服务网 哈尔滨新区 松北区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受理条件

松北区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受理条件

1.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3.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行使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松北区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受理条件插图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哈尔滨创业服务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451zhuce.cn/2022/05/23/3267.html

作者: 松北区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451-81350001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dai@lr5.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添加企业微信:在线客服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
首页
联系我们
我要注册
在线咨询
优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