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 (五)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 (六)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电话通知或者当面告知,补齐材料。2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3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类型 | 材料填写样本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依据 |
1 | 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 | 纸质、电子 | 原件 | 空白范本 示例范本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必要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