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我县群众祭祀(扫)逐步进入高峰。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依据市防指第53、55、56号公告要求,现将清明节祀(扫)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27日起,暂停全县各殡葬服务场所(殡仪馆、骨灰堂)祭祀(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
二、倡导网络祭祀,运用祭祀网络上传撰写追忆文章、微视频讲述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文明的方式缅怀逝者,追思先人。
三、逝者家属有需要的,由工作人员代为献花、擦拭骨灰盒等活动(联系电话:13936601282)。由各殡仪馆开展一次公祭活动。
四、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扫)活动。引发事端、事故,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对正常办理骨灰安葬(寄存)业务或新葬逝者骨灰探视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采取控制规模、限定人数、登记、扫双码、测体温、佩戴口罩、有些人员需要48小时核酸报告、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关乎千家万户,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
木兰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