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截至2022年1月31日过期的5宗矿业权进行注销。矿业权注销后相应开采权力灭失。注销的矿业权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生态修复和地质环境治理法定义务。
本公告期为30天。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矿业权人可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呼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兰分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