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的相关规 定,现就《哈尔滨市南岗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 下简称《扶持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几年,随着招商引资形势和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省市相继调整或出台新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特别是哈尔滨新区、平房区、香坊区等陆续出台产业政策,集聚发展资源、壮大特色产业的能力显著增强,而南岗区一直没有针对招商引资和扶持产业的专项政策,不利于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因此,为推动招商引资和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南岗区 制定出台了促进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办法。
二、制定过程
在区政府的统筹安排下,2019 年区工科局、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区商务局、区文体 局、区司法局(法制办)等各相关单位围绕《扶持办法》的可行性、规范性进行了充分研究协商,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扶持方向、兑现标准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进,《扶持办法》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定稿。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该《扶持办法》适用于在南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 10 年内主体和主营业务不外迁的各 种所有制企业或机构(个人奖励除外)。该项政策不属于规范性 文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违反任何公平竞争标准。
(二)主要措施该《扶持办法》既注重与国家、省市政策紧密衔接,又根据本地产业特点有所取舍、有所强化,既注重招商引进新企业新项目,也大力扶持创新创业和已有企业发展壮大,具有很强的针对 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共有12条,根据政策内容分别由区工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区 文体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本措施由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读。
联系人:宋力 联系电话:86212151